咸阳国润翠湖地热区块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正规炒股配资平台
(咸交矿出公告〔2026〕1号)
为加快咸阳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保障民生需求,充分发挥优势,扎实推进高质量项目实施,改善大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陕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咸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咸阳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2021-2025年)》等相关规定,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咸阳国润翠湖地热区块采矿权实施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咸阳市自然资源局
住所:咸阳市秦都区玉泉东路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住所:咸阳市秦都区高新中韩产业园A区汇科创新中心3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采矿权名称:咸阳国润翠湖地热区块
开采矿种:地热
地理位置:咸阳市秦皇路以东,新兴南路和北平街以西,渭阳中路和渭阳东路以北,陇海铁路和民生西路以南。
面积:2.0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元股证券:ygzq.hk开采热储层段:张家坡组、蓝田灞河组及新近系高陵群,开采标高为-1050米至-3100米(来源于该采矿权可行性论证报告)。
杠杆配资百科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要求编制《矿产资源开采方案》并严格执行。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按要求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报告表》,并严格履行土地复垦与恢复治理义务。
拟出让年限:30年
起始价:60.6万元(大写:陆拾万零陆仟元整)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竞买人须具备地热资源开发建设、矿区治理恢复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为保证采矿权出让后的供暖项目顺利实施,竞买人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库存现金期末余额或银行验资证明开户行资金不低于4428万元(来源于地热资源开发中心出具的开发投资概算说明)。
3.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本次采矿权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网上挂牌
挂牌时间:2026年10月14日9:00—2026年10月28日9:00止
挂牌网址: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权益类交易系统(企业端)-矿业权(企业端)查阅项目公告下载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6年8月26日9:00—2026年10月13日16:00止。
申请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资料:(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出让文件);(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出让文件);(4)竞买人上年度或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加盖竞买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银行验资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其报名申请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5)竞买人资质条件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6)竞买人对地热资源进行绿色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有底价挂牌出让。按照增价报价方式,不得以起始价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30万元或人民币30万元的整数倍。
2.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开采投资具有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该采矿权相关情况,审慎评估投资风险。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挂牌出让矿权现状及所列条件等无异议并全部接受,能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地质风险、政策风险、可行性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多重风险,并对自己参与出让活动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上述风险及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出让人和交易平台不承担责任。
2.因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产业、环保、规划等政策调整因素造成的开采无法实施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在地热资源开采前,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并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文物、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手续。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应按规定预留通道。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如因相关手续不能办理导致开发建设工作无法如期进行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3.竞得人开发利用地热资源时,须始终秉持绿色环保理念,严格执行“采灌均衡、取热不耗水”要求。若无法实现前述要求而导致矿井关闭或减产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4.竞得人如未能按出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签署《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未及时缴纳采矿权成交价、无故拒绝缴纳采矿权成交价等),将构成本出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出让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参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从违约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在启动第二次出让行为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就再行出让成交价低于首次出让成交价形成的差额,向首次竞得人进行追索,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咸阳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挂牌结束后,竞得人拒绝或逾期签订《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不再签订出让合同,并有权对该采矿权另行出让。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失信主体和失信行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并对造成的损失保留追偿的权利。
十一、其他内容
1.本次挂牌出让项目竞买保证金金额:91万元。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6:00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依据《咸阳国润翠湖地热区块开发可行性论证报告》,该区块内规划设计“4采6灌”“深浅结合”2个地热井组。单井井深设计,深井3100米,浅井2100米。取水/回灌层段,深井2150~3100米,浅井1050~2100米,生产规模≤100万立方米/年,竞得人不得突破以上控制性指标。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该矿业权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竞买人应自行承担相关法律风险。
3.网上挂牌成交后,竞得人按照系统提示即时与交易平台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将于《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咸阳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应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咸阳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4.竞得人应按《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要求和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本次挂牌竞争确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成交价部分及逐年征收部分。前期手续完成后,按有关规定和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前往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5.该项目应按照文勘前置要求,施工前做好项目选址及文勘程序。竞得人应在地热开发利用过程中遵守《地下水管理条例》《咸阳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地下水污染防控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规定,防止地热开发利用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竞得人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在开采前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取水许可证。
6.竞得人取得该采矿权后,在编制《矿产资源开采方案》时,要对周边已设地热采矿权的布井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按照“后建避让先建”的原则,确保同层生产井开采目标层段水平间距(即井距)不低于1000米,生产井与配套回灌井目标层段水平间距不低于400米。开采井与回灌井目标层段垂直投影不得超出矿区范围。因竞得人未进行调查,未按照“后建避让先建”的原则进行勘查开采引起其他纠纷及不利后果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7.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现场踏勘。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已详细了解出让区块已有地质资料及周边已设矿业权的情况,对出让范围内及周边可能存在的村庄、道路、铁路、水体、地下管线、输电线路、水利设施、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无异议。
8.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和口头等方式报价。
9.未竞得的意向竞买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成交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缴纳路径退还(不计利息)。
10.本次采矿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和通知。
项目咨询电话:029-33550622 王先生(咸阳市自然资源局)
029-33550603 温先生(咸阳市地热资源开发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029-33370225 冯女士(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咸阳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和交易大厅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咸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6日正规炒股配资平台
正配网|元股证券 - 元股证券提示:本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网站观点。